前言

宗座正义与和平理事会的文告《企业领导人的使命》 1(以下简称《使命》),同时为中国信友和非信友提供了一个了解和认识天主教社会学说的机会。这无疑将有利于促进中国企业界在建立健全国际经济伦理标准体系的进一步提升。《使命》最吸引人的一个侧重点,在于它非常关注道德心教育对商界人士的挑战。《使命》没有停留在例如人权问题等比较广义的敏感课题,而是前瞻性地引导企业界应该如何更好地履行自己的使命。如果我们能以基督社会学说为参考对此类社会课题进行综合性的辨别,就可以降低或防止它们对中国带来的负面影响。正是因为如此,《使命》立意相对中立客观。这能让我们重新解读基督社会学说中关于道德心对辨明基本方向性指导作用的培育,以及我们如何将《使命》纳入建立健全一个能够维持真正公民社会公德的具体承诺。

本文有两个基本目标:第一,重新审视《使命》这一文告,以强调基督社会学说在构建国际商务伦理框架中的作用;第二,探讨基督社会学说的视角如何对接儒家道德观,以便为中国企业在今后的国际商务中提升自己国际声誉保驾护航。

基督社会伦理中的“企业领导人使命

《使命》向企业领导人发起了针对性的挑战。基督社会伦理的基本原则对企业领导人在组织和管理企业的理念和模式上提供了哪些应该遵循的指南呢?这些基本原则的要点,诸如人的尊严、公众利益,以及团结、辅助、严谨和正义等,是否可以创造并实现一种崭新的企业文化,使企业领导人能够完成他们的使命,通过头脑和心灵的判断构造一种特有的商业管理模式,让企业领导人在这种模式中收益并得到发展?显而易见,《使命》的核心在于“微观”的细节层面。企业领导人透过在这些微观层面的改善而提升个人社会责任感,并由此出发,通过领导人个人去影响和带动整个企业组织的“整体”社会公德水准。

针对“微观”这个核心,《使命》明确地为公司高管提供了一个良心检查模式,并通过这个模式来评估他们个人对基督社会伦理的基本原则是否认同。与此关联的实践可通过三重结构的天主教行动模式进行,即观察、判断和行动。这个模式源于天主教会传统教育里关于美德、美德培养方法和美德可持续性教育的理念启发,通过参与教会的圣洗、圣餐等救恩程序而找到落脚点。

对于观察,判断,行动这三个动词中的每一个,该文告提供的观察旨在帮助公司管理者了解在他们所面临的挑战背景下有哪些可能发生的事情,以及如何对它们作出建设性的回应。在所有层面,尤其是在“微观”层面,有关人士应该意识到有一种过“分裂生活”的风险,即一种道德和精神上支离破碎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中,由于承担责任的意愿和开展日常工作的必要,领导有可能陷入两者的矛盾并被紧紧扣住,进而对他的家庭愈加疏远。

在这种时刻企业领导人可能经历的事情包括被孤立,私人和职业上的人际关系被抽空,以酒精、毒品或性冒险自慰的倾向,或者也会直接不顾一切地向利润最大化的期望投降。为此,《使命》要求企业领导人将上述一切视为一个更普遍的行为无序系统的一部分。除非他们学会不仅在个人生活中,而且也在他们领导的组织中对其加以正确评估并战胜它们,否则这些行为可能会更加恶化。

该文告中有一些具体的术语与当今企业领导层面临的挑战有关:1)“全球化”; 2)“新通信技术”; 3)经济的“金融化”; 4) 与创新过程同步的不可避免的“文化变革”。基于教会社会学说的全球视角,《使命》并未谴责这些现象中的任何一种,而是强调了识别它们中的每一个在道德和精神上可能带来的风险之必要性。
观察 指的是认识每种现象所固有的风险和机遇。例如,虽然全球化带来了“社会连通网络的扩张”,但同时也增强了“全球性的出入流动,尤其是在劳动力和资本方面”。

判断 是指理解全球化对当地社团具有深刻的破坏性影响。正如教宗本笃十六世所说,“不断全球化的社会使人变得更接近,但是却没有使我们成为兄弟”(通谕《在真理中我们实现爱德》第19条; 《使命》,第18条)。

最后,行动 本身并不意味放弃全球化,而是以最小化风险的方式管理业务,并根据基督社会学说的原则最大化利益。《使命》强调,企业领导人在全球化背景下行使他们的使命需要高度自律,特别是要抵制可能随之而来的“文化变革”- 或者说随波逐流于不道德的个人主义及对家庭和公益价值观漠不关心。这种个人主义的典型心态“促使领导人不成比例地增加自己从企业中取得的财富,并鼓励雇员加强保护既得的利益,唆使顾客的喜爱立即得到满足”(《使命》,第24条)。上述每一个因素都严重威胁公益,也严重威胁长期经济成果的前景。

在认清了管理者和企业家必须面对的挑战之后,《使命》提倡一种商业伦理模式。该模式突出企业家领导力的重要性,并强调美德是培养他们承担责任的个性之必需。

并非所有商业伦理模式都具有相同的优先权。在美国,英国和欧洲,商业道德总体上被解释为“应用伦理学”的延伸,这一学科倾向于展示道德哲学理论的显著实际相关性,如功利主义(目的伦理学)和康德主义(康德伦理学),从而解决公司案例研究中显示出来的道德困境。然而,这种方法向商业决策提供的范式忽视美德的自然优先权和道德培养,而这两者正是《使命》和基督社会学说的核心要素。

“企业领导人使命”与儒家道德哲学

《使命》的中文翻译工作向传统的基督社会学说和中国道德哲学提供了相互补充的机会。与基督社会学说相似,儒家道德哲学传统的要素是对美德的教育。耶稣会传教士在中国的先驱利玛窦神父(Matteo Ricci,1552-1610)很清楚地认识到儒家可以提供与永恒哲学最有希望的融合点。而后者不仅基于天主教的道德神学,也基于基督社会学说。《使命》之中文版重新打开了利玛窦以他的《交友论》开创的通往中国的桥梁 2

今天,儒家传统主要被收藏在四大经典著作中, 它们是《论语》,《大学》,《中庸》和《孟子》。对于中国传统而言,只有《论语》与孔子(公元前551-479)直接相关,从南宋时期的哲学家朱熹(公元1130-1200)开始,这四部书籍便被列为儒家经典。它们不仅被看做儒家智慧的确切表达,而且直到清朝灭亡和1911年中华民国的建立,它们一直都是朝廷科举考试之必修课目。

在以下的陈述中,我们主要立足于一部《中庸》新译本。它是罗杰. 艾姆斯(Roger T. Ames)和大卫. 霍尔(David L. Hall)的一部出色作品,名为《Focusing the Familiar》(意为“专注于常行”)3。译本指出,《中庸》可以促进我们向孔子学习他专注于(“中”)平常事物(“庸”)的训导,也就是说培养一种适当的自我理解,以便对“很多事物”- 一个“ 过程和事件的互动领域”- 给予和谐的回应,使人类自身在天地之间的蓬勃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得以回扬。

虽然“专注于平常事物”是一个表达“宗教式”生存方式的话题,但在艾姆斯和霍尔的诠释中,它明显属于非有神论。《中庸》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个总观点的精确概述:“天所赋予人的东西就是行, 遵循天行就是道, 循道修养自身就是教”4

显然,西方传教士试图用中文的“天”字来表达“上帝”的概念。但是,尽管“天命”意指天是万物的支配者,但这里的“天”并不表达犹太 – 基督教传统里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耶稣及其追随者所认识到的上帝的个别特征。

“天” 存在多样复杂性,这是因为通常在所有中国哲学流派中都有必要对“相关宇宙学”进行批评性的占用。在这个宇宙论中,有一个连续的和原始的“成”,它在构成这个世界的多种事物中运作,并且不可能从“过程和事件的互动领域”中区分出来,也可被视为一种形式独特且个人化的神圣超越,如圣经中关于上帝的“父亲”、“造物主”或“宇宙之主”等概念。然而,尽管它具有无神论性质,或者恰因如此,“天”是 “命”的根源,即那些“决定世界存在的特定条件,包括每个人生命的持续时间,经济和社会地位和身体健康”5,需要我们给予回答并且必须使它们之间达到和谐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条自己的道路。

那些求道和追求进取,即通过教育正确修养自身的人被认为“圣人”,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随着他们在道路上的进步,庄子认为可以说他们是在进行一个神圣的旅程(“圣游”),并且可以成为“灵魂高贵的人”(“君子”)。进步意味着实现自己通过培养某些基本美德而形成的完整人性(“仁” )。我们总是以关系的形式理解这些美德,例如“五伦” –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妻朋友; 还有在“德”上取得进步的三种方式:智,仁和勇6。因此,中国的“相关宇宙论”不仅建立了最终目的的基础,即一个真正发展的道路,而且建立了客观的德性理论。它定义了不同的角色和关系以及相对的客观期望,在此基础上,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发展。

儒家从不以抽象的方式思考美德,而是在关系的框架中揭示人的性格。 “君子”和“小人”之间的区别在于他们实践美德的能力,艾姆斯和霍尔称之为“专注于平常事物”。孔子以自传体的方式提出了这种培养美德的挑战:“’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论语》,12,2和15,24)。君子为人处世之道有四个规则,我连一个也做不到。我不知道如何尊重我的父亲,就像我希望我的孩子对我一样。我不知道如何服务我的君主,就像我希望我的庶民对我一样。我不知道如何尊重我的兄长,就像我希望我的兄弟对我一样。我也不知道如何先帮朋友,就像我希望他先帮我一样。那些不断地付诸行动并不断关注他们所言所语的人会努力填补他们的缺陷并消除他们的过度行为,做到言之以行。君子正是以这种一致性为特征”7

在儒家的黄金法则(《论语》,12,2和15,24)中,完美的平衡从未完全实现且必须通过互惠(“恕”)的实践不断追求,这与亚里士多德的“中间之道”相比有所不同,后者认为美德是过剩和缺陷之间的完美平衡。

努力变得善良是人性所固有的本性,人性本质上是具有社会性的,必须在其社会效应中实现,这意味着“为世界、国家和家庭带来安定”。虽然通往美德的道路对所有人都是开放的,但需要我们培养自己的的集中力和自律力。换句话说,道德之领导力的锻炼意味着我们必须专注于我们所熟悉的常事:“世界上只有那些具有极大创造力(“至诚”)的人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自然倾向(“行”)。只有那些能够充分发挥其自然倾向的人才能充分利用他人的自然倾向。只有那些能够充分利用他人自然倾向的人才能充分利用自然进程和事件(“物”)之自然趋势。只有那些能够充分利用进程和事件之自然趋势的人才能有助于天地的转变和滋养活动。只有那些能够为天地的转变和滋养活动作出贡献的人才能够将人类置于这个三元体之一成员的位置”8。当然,三元体是天、地、人的和谐相互关系(天人合一),可形成道,三元通过“礼”得以不断更新9。培养美德不仅是“进程和事件之自然趋势”的创造性转变,也是每个人可以发现在实现自己的“天命”时也参与整个宇宙的合目的性。
以上这个简短的介绍说明,我们可以将儒家思想中的的“道”,即对自身的修养可以引导每个人通向自己最终的“天命”,与《使命》文告中所展开的关于使命及其方式的话题进行比较。随之而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在儒家修养自身的范式中,是否可能以及如何进行对商业道德心的理解。虽然这个问题会遇到很大障碍,但它并不比其他类似情况下发生的困难更加难以克服。比如,在对文告给予启示的亚里士多德道德哲学传统和基督社会学说传统中, 也都存在着类似的难题。

孟子曾经与梁惠王进行认真的交谈,其中前者将“义”与“利”进行鲜明对比:“大王何必谈利呢,只有仁义不就足够了吗”?(l.1A,n.1)10

虽然孟子的话特别击中了梁国执政的要害,也针对寻求成为君子的学者,但在我们看来,显而易见可以把它扩展到商人和其他寻求利润的人身上。他们的生活目的使之成为第一批被鄙视为“小人”的候选人。事实上,在整个中华帝国的历史中,商人或经商者 – 非同学者,土地所有者,农民和宗教人士 – 通常被认为是低级、不道德和反社会的,他们经常被政府用惩罚性的法律来加以矫邪归正。

然而,儒家经典从未明确表示商人或经商者不可能成为圣人或君子。事实上,作为孔子最杰出的弟子之一,子贡因对师父极其孝顺而闻名,他便是一位成功的商人和外交家。 《论语》中至少在一个段落里子贡在“赐”的名下因其商业意识受到称赞。“师父说:颜回已离道很近了,但子贡不接受天意。他虽沉迷于积累财富,但却也经常能达到他思想中的目标”(l.1X,n.19) 11

尽管该文本含糊不清,却也表明问题不在于赚钱本身,而在于它的完成方式,如果是以牺牲正义或公共利益为代价则不可取。

然而,在利益和正义之间的关系中寻求适当的和谐必然需要培养道德上和理智上的美德,这既不是指商业上的成功也不意味本质上的腐败。

幸运的是,《论语》中充满了揭示正确方式的段落。其中有一些是通过在子公和师父之间进行的谈话片段记载的。“孔子说:富裕和显贵是人人都想要得到的,但不用正当的的方法得到它,就不会去享受的; 贫穷与低贱是人人都厌恶的,但不用正当的的方法去摆脱它,就不会摆脱的”(《论语》,IV,5)。

孔子说:“君子心胸宽广,小人经常忧愁” (《论语》,VII,37)。

孔子说:“在君子手下做事容易,讨他喜欢很难。用不正当的方法讨君子喜欢,他会不高兴的;等到君子用人的时候,他会用人所长。在小人手下做事困难,讨他喜欢却容易。让小人高兴虽然不用正当手段,但却能使他高兴;等到这样的小人用人的时候,他会求全责备” (《论语》,XIII,25)。

对上述及其他《论语》中的名言警句整体意义上进行的阐释表明,经商是可以与儒家修养自身的方式保持一致的。当然,需要聚焦于—“中”的平常事物“庸”是指正常的市场活动,即普通的买卖交易的组织和管理。鉴于孔子对那些渴望从政为官的学者提供的建议,他似乎对商界有一个类似于对其门徒的期望:“小人千篇一律总是只关注追求自己的利益,如果能与之不同,你更有可能通过遵循正确的道路,专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家庭活动,以及实现你的商业目标”。

如何实现所谓“专注于平常事物”似乎不太明确,除非认识到“礼”在儒家思想中修养自身之说的非凡意义。有些礼仪表达了儒家根本的凡世性和神性的辩证性。通过对“礼”的观察和实践,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天、地、人三元和谐所规定的“道”,还可以了解我们自己的天命。正确修养自身的实践使我们能够进入我们的生命特定进行方式,它具有凡世性和神性的辩证性。《论语》的最后警言对此有论:“孔子说:不懂得天命,就不能做君子;不知道礼仪,就不能立身处世。”(《论语》,XX,3)

也许商界内孔子的信徒可能遇到的最大的困难就是如何安排他们的日常生活,以便为繁多的宗教和社交仪式寻找时间。通过这些仪式,道德和精神生活的基本结构可以得到保护和增强。尽管可能是个很艰巨的挑战,但商界人士通过他们的生活体现天地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可能的。毕竟,天命是人类中普遍存在的,正如“上帝的召唤”在基督教传统中得到普遍认可一样。

趋同非易

由于基督社会伦理已经形成了“商业作为一种使命”的概念 ,这使得商贸从宗教角度和道德角度来看格外重要。同时儒家的修身思想似乎也包含了一个类似提高商业道德的期望。将儒家商业伦理与基督社会伦理的使命议题进行更好的对比的可能性,也许取决于对某些形而上学问题的处理,而这些问题目前尚未得到解决。由于使命议题的具体取向将普通商业活动置于个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对二者进行比较最终会导致我们对儒家的修身伦理中“命”和/或“天”的含义进行思考。对天的呼唤好比基督教中上帝的功能替代,但将两者相提并论并非易事,更不用说它们之间的相互理解了。

尽管如此,儒家伦理与基督社会伦理原则的实际融合将会唤起更富有成效的对话。《使命》提出的主要挑战构成了与汉学家埃里克(Erik Zürcher)全然相悖的观点,后者确信儒家思想将有置“巨大毁灭”于身后的危险。

中国目前对“儒家企业思想”的关注很应该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儒家企业者的商业行为及其个人品质如何能反映儒家价值观呢? 以马云及其网上贸易公司阿里巴巴的成功以及对等链接平台上的公司为例,难道因为它们使中小企业有机会进入一个更公平的市场,就可以被称为真正的儒家思想企业模式吗?《使命》敦促商界人士努力寻找具体答案。激烈的市场竞争隐藏着克服小人之道的实际困难,文告揭示了这个需要面临道德考验的现实问题。

参考文献

  1. 《一个反思 – 企业领导人的使命》发表于2011年,包括中文的多种语言版本可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humandevelopment.va/it/risorse/archivio/ economia-e-finanzia/la-vocazione-del-leader-d-impresa-una-riflessione.html。本文以在各种研讨会和会议上获得的经验为基础,尤其是笔者于2015年5月为无锡教区的一百多名中国天主教企业家举办的“企业领导人的使命”研讨会,以及于2016年7月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的“国际企业、经济学和伦理学学会(ISBEE) ”上发表的关于中国天主教社会教育的演说(Catholic Social Teaching in a Chinese Context)。2016年同年,作者和麦肯(McCann)教授一起出版了《国际商业道德:聚焦中国》(International Business Ethics: Focus on China) 第二版,内含二十个特色案例研究,并从基督社会伦理的启示出发进行了分析。
  2. 利玛窦的文章于1595年以汉字写成,为中国读者收入了从西方古典著作中吸收的近百个格言警句。 著书之意在于揭示中西价值观之间的深刻融合,因为它们在各自的道德哲学传统中均得到认可。这篇文章的最新意大利语译本见M. Ricci, Dell’Amicizia,F. Mignini编辑,Macerata,Quodlibet,2005年。另见P.M. D’Elia, «Il trattato sull’amicizia. Primo libro scritto in cinese da Matteo Ricci S.I. Traduzione antica (Ricci) e moderna (D’Elia). Fonti, introduzione e note», 刊登于 Studia Missionalia 7 (1952) 449-515.
  3. R.T. Ames – D.L. Hall, Focusing the Familiar: A Translation and Philosophical Interpretation of the «Zhongyong», 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1.
  4. 同上,89
  5. 同上,71
  6. 同上,102
  7. 同上,94
  8. 同上,105
  9. 同上,50
  10. 在不同的意大利语版本中,请参见 Mencio e l’arte di governo, Venezia, Marsilio, 2013年。
  11. 见孔子《对话》意大利语版,Dialoghi,Torino,Einaudi,2006年,第1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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